今昔职教网欢迎您!
今昔职教网

关注微信

联系电话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资讯 > 新闻中心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来源:今昔职教网

时间:2024-11-05

阅读数: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为培养具有高素质医学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的中等护理和高级技工所设立的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为了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全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以下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是指在学校正式注册、并享有学校培养教育资格的中等护理和高级技工学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

第二条 学生应当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三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注重道德修养,认真学习科技知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争取做一名“三好”学生。

第二章 学籍管理

第四条 学生入学时必须提交真实无误的个人材料,并如实说明个人情况。

第五条 学生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入学考试,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正、公平、公开。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应当按时到校,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手续,并签署应承诺书。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学生应当自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八条 学生应当有公德心、诚信,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得擅自涂画、刻划墙壁、损坏设施设备,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第九条 学校对学生的卫生管理实行“四晨一检”制度,学生应当按时起床、按要求梳洗、清洁卫生环境,不得留宿外出,不得带非学校安排的人员进入学生宿舍。

第四章 奖励与处分

第十条 学校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给予嘉奖、奖学金等奖励。

第十一条 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的学生,将按照学校有关处分制度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 学校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可以给予严重警告、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所有。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的修订或者修改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及校委会批准后实行。

在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中,遵循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全面管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感,更有利于学校的和谐发展。

免责声明:今昔单招网所涉及文字、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本平台仅为转载发布,如涉及版权或虚假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本站审查后,将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新闻

今昔职教网合作热线

周一至周日:9:00-21:00

Q Q:893967426

2013-2021 今昔职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网站内容由网络整理发布,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93967426@qq.com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 广告投放:893967426@qq.com(张老师) |合作加盟:893967426@qq.com(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