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昔单招网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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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招生工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每年招收学生总数不超过2000人,其中专科专业招收占总数的80%以上,本科专业招收占总数的20%以下。
招生计划根据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发展方向和校内教学、科研和人才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经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报省教育厅确定。
1.我校面向全国各省、市、区招生,坚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生,并按照国家规定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新农村建设工程示范县(区)、特困地区学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特殊类型学生;
2.招收继续教育(成人)高职专科、本科层次学生,通常情况下,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开展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考试,录取考生均经过审批,具体办法执行省教育厅规定;
3.外国留学生可根据民族语言学习、专业培训等需要,经学校批准录取。
1.我校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在学校指定时间内,考生按照规定在学校招生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填写《招生考试信息确认表》。
2.我校依据本章程和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目录等,通过录取考生的学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并按照省招考中心的要求及时上报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3.我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招生考试信息确认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经考生确认后,将面试、体检、政审、录取等工作通知公告在学校招生网站上。
1.我校招生以考生学科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考核作为录取标准,其中高职专科录取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主,本科录取以高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主。
2.招生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录取标准实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专业素质和职业发展潜能为主要考核指标。
我校实行“一次注册,终身受益”的就业服务制度,对名列前茅的毕业生给予职称或学位自动评审加分,学校还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为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建立“优秀毕业生跨国合作”计划,支持优秀毕业生走出国门深造、就业,并设立“昆冶人才奖励基金”等。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疑义,以校办公室最终解释为准。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将坚持科教兴校的方针,积极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领域的卓越发展,为全面提高国家职业教育水平、加快实现中国特色新型职业化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