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在全国招生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省(市)高考分数段和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段,采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方式招生。招生章程对浙江海洋大学实行“志愿填报,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
招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为省(市)统一命题,统一录取,分别加权40%、20%、20%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科目考试为学校命题,占总分的20%。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三个方面:学科综合素质、学术、非学术综合能力。学科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学科基础知识掌握、学科能力和学科视野与拓展等方面;学术综合能力主要包括创新思维、实验探究、信息获取与利用等方面;非学术综合能力主要包括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体育与健康、文化素养等方面。
与省(市)高考评价标准相似,我校综合素质评价采取“6+4”的评价框架,其中6项为基本要素,4项为高级要素。具体评价指标包括:学术素养、人文素养、国际视野、体育素质、领导力、创新思维、实验探究、信息获取与利用、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
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段优先原则,志愿填报的先后次序优先”的原则进行。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按照综合素质评价分数段建立名单,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实行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综合斟酌录取方式。录取工作公示地址:http://www.zjou.edu.cn/
综上,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将采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实行“志愿填报,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旨在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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