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本科院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均由浙江财经大学负责。招生工作也由浙江财经大学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每年根据学校安排和本校发展需要,结合教育部门及行业部门关于各种人才需求的预测和分析,确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实行全国单独招生。
学院本科生分为本科(四年制)学历和跨专业学历教育(五年制)两个层次,招生专业设有商务英语、财务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这九个专业。其中,跨专业学历教育设置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四个专业。
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章程》和各专业的特定招生条件。同时,还要符合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有志于在相关专业领域成才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学院官网。
首先是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在《招生章程》要求的时间内(一般为 4 月初至 6 月初)通过国家教育部指定的招生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其次,填报志愿,正式报名后,考生可在线填报志愿,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学校和专业。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成绩、身份等情况及时更新学生信息并生成院校录取名单。
最后,录取工作,学校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考试成绩和各专业特定的招生条件,进行分科、分批录取,对符合录取条件且报名志愿填报正确的考生,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以上为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考生能够认真阅读,遵守法规、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各项考试纪律,努力备战高考,争取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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