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并由湖南省政府举办的本科高校。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发布本招生章程。
湖南医药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为:6000人,其中医学类招生计划为:4500人,非医学类招生计划为:1500人。
1. 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限制性政策。
2. 受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限制不得招生或取消学籍的考生。
3. 一般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以及与其同等学力的人员。
1. 爱好医学、健康科学和生命科学事业,具有从事医学、药学、护理、健康管理、生物工程等专业研究和技术应用的素质和能力。
2.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道德品质良好,具有志向、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3. 具备文化品位,通晓外语和现代信息技术。
1. 依据阅卷评分标准和学校录取规定,各批次分别择优划线投档,按照平行志愿顺序,按照录取总分高低依次落实各志愿。
2. 按公布的专业预报名人数、专业实际招生人数、考生填报的志愿及考生成绩等多个因素进行匹配择优。
3. 由本人提出的第一志愿不分原因未被录取时,其后的志愿可按考生愿望从高至低填报志愿,直到全部志愿填报完毕或被录取为止。
湖南医药学院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致力于推动医学、药学和健康科学事业的发展,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学校将坚定不移地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招生环境,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医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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