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昔职教网
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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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院2021年招生计划共为XXX人,分别为本科生XXX人和专科生XXX人。
本科生招生专业:XXX、XXX、XXX、XXX。
专科生招生专业:XXX、XXX、XXX、XXX。
其中,艺术专业分类考试计划招生XXX人,其他招生专业均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录取。
1.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须在广东省高考报名且报考我院招生专业。
2. 录取时,优先考虑专业相关学科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艺术专业分类考试按照相关要求录取。
3. 按国家政策,给予少数民族、残疾人等相关人群一定的加分优惠。
4. 坚持德才兼备、人才匹配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新生给予助学金等奖励。
1. 高考报名。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广东省高考网上报名,选择我院招生专业。
2. 参加高考。考生按规定参加高考,并按时参加我院相关专业的专业课考试。
3. 根据成绩和各项综合素质评价,确定拟录取名单。
4. 拟录取名单公示。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
5. 录取。按照考生综合表现及专业计划拟定的录取比例,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期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6. 报到注册。按照我院规定,参照正式录取名单到学校报到注册。
本章程旨在规范我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为我院高质量教育培养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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