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昔职教网
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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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校招生工作的步入全面实施高考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的新时代,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教育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本校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共计XX人,其中:
专科层次招生XXX人,平行志愿招生XXX人。
计划中特殊类型招生指标如下:
“西部计划”专项计划指定录取XXX人;
“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三新”生计划”指定录取XXX人;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指定录取XXX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
2、居民身份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经依法审核,符合我国招生本科录取标准的申请人;
3、华侨;
4、外籍人员,须取得外国政府、中国驻外使领馆或其他有权机构出具的学历证明,并须具有有效的留学签证或居留证明。
本校既接受中央统一招生计划录取,也接受平行志愿录取;在面向全国招生的基础上,与重庆市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本校面向部分地区招生方案,为计划内、满足具体条件的定向地区招生,同时本校拥有特殊类型招生计划指标,根据有关文件什么时候对特殊类型招生计划进行单独统一录取。
本校招收学制两年半临床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药学专业等四个专业,拟设本科层次的医学专业各一专业,暂未批准开设。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在招生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招生专业、招生方式和招生计划。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不良学术和科学道德行为;
2、考生须具有两年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历,或已经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方式(含所在学校及我校合作办学校)直接与我校签约的专业须在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3、考生德智体面准确全面,思维敏捷,逻辑清晰,具有较强的表达、思考、分析和综合能力,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职业开发潜力和意愿;
4、各专业根据招生具体情况,受理考生的学历、文化水平、政治面貌、品德特征、年龄等方面的要求不同。
考生提交报名表后,我校将对考生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等提交的各种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考试成绩;在被录取后,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综上所述,本校的招生章程是根据国家文件、教育部门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考生在报名前务必认真仔细查看,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并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我校的录取考试。希望广大考生积极备考,争取在竞争中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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