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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招生代码)

来源:今昔职教网

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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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专业招生代码)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立项的全日制本专科院校。以下是2018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报考条件

1.国家规定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2.按规定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考)或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专升本)者均可报考;

3.报考者须有高中及相当于高中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必须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且成绩具训练水平。其中,各专业要求详见录取章程。

招生计划

1.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拟招生人数4000人,其中,普通高中生招生计划3000人,中等职业学校生招生计划1000人;

2.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表”。招生计划根据学校调整情况,以省教育行政部门公示的为准。

招生考试科目和成绩合格标准

1.普通高中生报考学校,高中毕业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考);

2.中等职业学校生报考学校,需参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职业学校生应参加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科目(具体以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

3.报考学校的考生,考试总分满分为750分,各专业分值则详见录取章程。

4.高考成绩合格标准:考生被招生单位以普通类录取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每科为150分,综合满分300分、各专业合格分数线详见录取章程。被招生单位以艺术类或体育类录取的,各专业详见录取章程。

5.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合格标准: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各科目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职业科目测试考试详见录取章程。

招生录取

1.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按照入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时,若考生多次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

2.学校按成绩顺序录取考生,在达到招生计划数后停止录取。录取后,通知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期限办理报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3.录取的考生应到学校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学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4.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结束后,今年度的所有招生工作竣工。

总结

以上就是江阳城建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的相关内容。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并了解招生政策,避免因为不了解招生政策而导致遗憾。祝各位考生报考成功,成为江阳城建职业学院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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