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昔职教网
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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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2019年集宁师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如下招生章程。
1.本科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
2.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持有本科及同等学力学位的人员。
3.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具体各个招生专业的条件详见招生简章。
1.本科招生计划:设有文、法、理、工、教育学五大类。计划招生3000人。
2.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招生150人。
3.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计划招生50人。
1.本科生招生政策: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组织招生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的总分作为初试成绩。
2.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硕士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统一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加权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3.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博士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统一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加权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本招生简章同时发布于集宁师范学院官方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治区招办网站和本院招生咨询电话。各招生单位及时接收到我校的招生资讯,定期联系我院各位招生老师进行沟通。
1.招生工作必须遵守政治原则、诚信原则和法律原则。
2.本招生章程的行政主管单位为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3.以上政策解释权为集宁师范学院所有。
以上就是集宁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希望每个考生都能根据自己的条件和兴趣,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实现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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