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昔职教网
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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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劳动保障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其中包括学院自主招生和普通高等教育统考统招招生两部分。
学院自主招生计划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型本科学生,计划招生人数为 30 人。考生应当具有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
3.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学习潜力,符合学院对相关专业招生条件的要求;
4.通过并获得本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
学院招收普通高等教育统考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按照国家地方合作办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招生简章和往年招生数据为准。
招生专业以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和学院专业方向为准,按照学校招生计划进行细化。请考生注意查询招生信息及招生简章,认真选择报名专业,一旦确定无法更改。
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普通高等教育统考统招考试科目及样式。具体考试科目及样式以招生简章及报名系统公布为准。自主招生考试科目及样式以学院规定为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实施招生和录取。将综合考生的中学学业成绩、普通高等教育统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素质)成绩和面试及体能测试等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录取总分由此产生。
学院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设备装备良好,管理服务规范。“学以致用,劳动创造未来”是学院理念。在这里,我们将为广大考生提供优秀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帮助大家发掘人生的价值,打造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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