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制定了本招生章程。
2020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总计2000人,其中:
招生计划不得超额招生。
1.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 具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人员;
3. 具有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可以报考高职高专。
1.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录取;
2. 中专中技、大专、本科等应届毕业生,统一参加全国招生考试;
3. 在职人员(高职高专)、函授及成人教育录取考试根据学校规定进行。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国家招生政策和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参照全国高职高专录取标准进行:
1.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按照高考成绩进行综合录取;
2. 中专中技、大专、本科等应届毕业生:按照全国招生考试结果综合录取;
3. 高职高专在职人员、函授及成人教育录取考试: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进行录取。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本、专科分开录取,层次分段确认”方式进行。
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规定,考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爱国、尊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3. 具有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普通高中毕业生需高考成绩符合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 未被其他高校录取。
1. 招生咨询:考生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电话、来信、来校咨询等方式获取招生信息;
2. 报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招生工作安排和时间进程进行,招生办公室将在招生期间发布本校的招生简章;
3. 考试:按照招生计划要求参加全国招生考试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如有未尽事宜,以学校公布的《关于2020年招生计划的补充说明》为准。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所发布的各类招生宣传资料仅以本招生章程为基础,与本章程所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生章程为准。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拥有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2013-2021 今昔职教网,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网站内容由网络整理发布,如权利人发现存在误传其作品情形,请及时与本站联系。
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 广告投放:893967426@qq.com(张老师) |合作加盟:893967426@qq.com(张老师)